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%的税率征收。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前2年免征。
  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,生产经营期在10年以上,可从获利年度起,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;先进技术型企业再延续3年按10%的税率征收所得税。
  经海关批准,可以在南昌高新区内设立保税仓库、保税工厂。
  凡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申报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,地方再给予50%的配套资助。
  对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型科技型企业,高新区管委会可帮助其获得区内风险投资公司的支持。
  留学生在高新区内创办的企业,高新区管委会2年内无偿提供50—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。
 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,自获利年度起,所得税前2年免征,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。
  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,按17%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于实际税赋超过3%的部分即征即退。
  凡在进区后1年内竣工的生产型项目,免缴项目建设规费。
  对投资额度较大或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,采取项目跟着项目走,一企一策的模式,为企业量身定做最优的政策方案。
  注:以上优惠政策如国家有新的规定,以新规定为准。